1
以偏概全
定义:依据不充分的例证得出普遍的结论。
示例:“我的舍友说她的哲学课很难,我的哲学课也很难,因此,所有的哲学课必定都很难!”
分析:本例的依据仅为两个人的感受,是不足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的。
建议:检查所选用的例证:是否只有不多几个人的观点或者经历?如是,则应考虑是否需要增加证据,抑或缩小结论涵盖范围。(注意:本例结论若改为不那么绝对的“某些哲学课对某些学生来说是很难的”,则不属于“以偏概全”。)
采编提示:在涉及一些经济领域(或成就)报道中,切忌使用“最”这样的表述,因为无论记者采访到多少详实的数据,都不能涵盖此领域所有的特征,在表述中,记者要谨记,防止 “以偏概全”!
2
推不出
定义:给出的论据的确能够支撑某种结论,然而却非欲论证的结论。
示例:“惩罚的严厉程度应当与违法的严重程度相吻合。现如今,对酒后驾车的惩罚也许不过只是罚款。然而酒后驾车乃是非常严重的违法,可以导致无辜行人的丧命。因此,酒后驾车应当适用死刑。”
分析:这里的论据实际上可以支撑若干结论,例如“对酒后驾车应当严惩”等等,但却不能支持适用死刑的正当性。
建议:分清论据与结论。检查论据,看它们可以客观地给出什么结论。检查结论,看它需要什么论据作为支撑,然后检查实际是否给出了这样的论据。“推不出”的逻辑谬误往往发生在结论过于宽泛或者过于绝对之时,因此,如果所提主张较大,则应特别小心仔细。
采编提示:新闻报道中,时评这种体裁是常见的。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,媒体通过言论及时进行适当的舆论引导,这是媒体应尽的社会职责。不过,在时评写作中表述最终观点时,一定要慎重推敲,避免发生“推不出”的逻辑错误。
3
事后归因
这一谬误的名称来自拉丁语“post hoc, ergo propter hoc”,意为“后此,故因此”。
定义:认为事件甲之后发生了事件乙,因此事件甲导致了事件乙。有时,时间上似乎相互关联的两件事,实质上并不存在因果关系。换言之,相互关联并不等于存在因果关系。
示例:“琼斯总统提高了税收,之后暴力犯罪上升。因此,琼斯总统对犯罪上升负有责任。”
分析:税收增加可能是、也可能不是犯罪上升的一个因素,但本例并未揭示二者存在因果关系。
建议:要避免“事后归因”,本例的论证就需要给出一定的解释,阐明税收增加如何最终就会引起犯罪上升。因此,避免这一谬误的办法就是:如果要说甲导致乙,就还应说明甲如何导致乙,而不能仅仅说是因为甲先发生乙则后发生!
采编提示:记者对于一些生活中采访到的事实、数据,要认真分析,在不明确或者没有请教相关领域的专家帮助一起分析之前,一定要小心求证,切不可在罗列事实之后,直接推出“因果”关系,并以此作为报道的最终观点。这样,虽观点是好的,但由于逻辑上存在“瑕疵”,因而报道本身是站不住脚的!
4
滑坡谬误
定义:声称某事之后将会发生一连串通常是可怕的后果,但却并无充分证据支撑该推论。这样的推论事先假定,只要我们踏上了“滑坡”,就不可能中途停住,于是就必定会一路滑跌到沟底。
示例:“动物实验有损对生命的尊重。如果不尊重生命,即可能越来越容忍诸如战争及杀人等等暴力行为。那么,社会将很快就会沦为战场,人人都会时刻担忧自己的生命。这将是文明的末日。为了防止出现这种可怕结果,应当立即宣布动物实验为非法。”
分析:非常明显,这一系列事件未必就会件件发生。即使认同动物实验的确危及对生命的尊重,而不尊重生命可以导致容忍暴力,但到此也可能就到了滑坡事件的终止点:我们也许不会非得一路滑跌到文明的末日。因此,并没有充分的理由让我们接受“必须宣布动物实验为非法”的结论。
与“事后归因”类似,“滑坡”谬论迷惑性也很强,难以识别,因为有时的确可以预知某事之后的一系列连锁反应。
建议:检查论证中属于“如果甲,那么乙,而如果乙,则丙”之类的连锁引申,确保事件系列关联合理。
采编提示:在新闻报道实践中,尤其在言论的写作中,经常会在文章的最后,记者会作出“延伸”性的表述,一不小心就可能犯这种“滑坡谬误”的逻辑差错。其实,就事论事就足矣,切不可随意推导出没有事实依据的结论。
5
类比失当
定义:很多论证需要类比两种或更多事物、观点或情形。如果所比较的两件事物就所讨论的问题而言实际上并非真正类似,这种类比就不恰当,基于其上的论证也就存在“类比失当”的逻辑谬误。
示例:“枪支和铁锤一样,都是可以杀人的工具。限制买铁锤是荒唐的,因此限制买枪支也同样荒唐。”
分析:的确,枪支和铁锤有共性,但是,这些共性却并非限制购买枪支的主要理由。实际上,限制枪支乃是因为枪支很容易用于远距离大规模杀人,而这一特性铁锤却没有。因此,这样的类比是不恰当的,而据此给出的论证也同样不恰当。
建议:搞明白对于论题来说哪些才是关键属性,再看所比较的两个事物是否都具备这些关键属性。
采编提示:新闻评论中,有的记者常会运用“类比”的手法写作,看似其选择的“同类”属性似乎有关联,但事实上对于事物本身的关键属性,记者未必真的搞懂了,因而这样的“类比”评述,无论论述手法和遣词造句如何地娴熟,如果说“类比不当”,那么结论显然是个假命题。
6
诉诸权威
定义:为使论证更为有力,我们往往举出权威资料、权威论点作为参照。然而,如果只是举出某个实际并非专家的名人,用来说服别人,那就犯下了“诉诸权威”的逻辑谬误。
示例:“我们应当废弃死刑。例如影星Guy Handsome公开表示反对死刑。”
分析:虽说Guy Handsome在演艺方面也许是个权威,但没有理由认为他在政治方面的见解也很高明。
建议:有两个很简单的办法:第一,确保所援引的权威在所讨论的话题方面确实是专家;第二,不要只是说“×××博士认同某某观点,因此我们也应该认同”之类,还应该充分阐述该权威所依据的理由或者论据。这样的话,读者获得的就不仅仅只是某人的声名。
采编提示:记者在报道中请记住,在使用“直接引语”(或“间接引语”)时,一定要优先援引那些中立或理性的权威,而非立场偏颇的权威。保持客观中立、不偏不倚,才是报道中的原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