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写出的一段软文,需要用另一句话去解释,那你直接用后面那句话吧。能一句话说清楚的就不要用几句话。
这就像维也纳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的:“若一个解释不是最终解释,一个解释没有另一个解释就悬在半空,它怎么解释?”
所以,老练的软文一定是讲究文字精准,不拖拉,逢敌亮剑,一击即中,不需要的文字坚决不要。
多少前辈伟人都是在无数次精炼中创造了经典,托尔斯泰写的几百页手稿,最终发表时只有5页;福楼拜在稿纸上,每10行都只写1行字,另外9行空出来留着修改用;村上春树花了六个月写完小说初稿,再花七八个月进行修改.....
这其实是对自己文案的一种态度,有一些偏执甚至疯狂。
虽然没人给你千金一字,但自己要有一字千金的心态,恰如其分,能简则简。
很多人说简洁不就是变短吗?
那我直接删掉几段不就可以了?
某些情况你确实可以这么说,但一定要注意——简不是为了变短而变短,而是变得更加老练和精华。
我喜欢的是你先写出1000字,然后不断精简,终稿300字。而不是从头到尾就是写出那300字。
要的是精简,不是精减。要的是精炼,不是单纯的短而已。前者考验的是你提炼和表达能力,而后者考验的是你凑字数的能力。
精简,是留下必要的,去掉不需要的;
精减:是强调必须减少数量。
比如你写了一段很精彩的细节描述文案,文字很多:
“我害怕阅读的人。当他们阅读时,脸就藏匿在书后面。书一放下,就以贵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闪耀。举手投足都是自在风采。让我明了,阅读不只是知识,更是魔力。他们是懂美学的牛顿。懂人类学的梵谷。懂孙子兵法的甘地。血液里充满答案,越来越少的问题能让他们恐惧。彷佛站在巨人的肩牓上,习惯俯视一切。那自信从容,是这世上最好看的一张脸。”
如果是精简,我应该一个字都不会删,因为我认为我写得很好很老练了;
而如果是要精减,它可能会变成这样:
“我害怕阅读的人。他们以贵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闪耀,举手投足都是自在风采。让我明了,阅读不只是知识,更是魔力,越来越少的问题能让他们恐惧。那自信从容,是这世上最好看的一张脸。”
理解不一样,结果大不一样,少了一些精彩。描述细节不代表啰嗦,而精简也未必就是短。
一篇文案是长还是短,不是单纯由它的字数决定。文案很长,但每一句都张力十足,看完意犹未尽还想继续看更多,那它很 “短”。如果文案看起来很短,但根本看不下去,看完没任何感觉,那它还是很 “长”。
精炼简洁并不意味就是在字数上精简,而是在于表现的干净、提炼的精准、传达的聚焦。
开始落笔写文章之前,静下心来思考文章策略,写什么,为什么,怎么写。思考完后马上列提纲,每个部分要写什么用一句话或关键词写出来。然后开始尽可能全面的把把自己要说的话、要用的资料和素材都填充进来。紧接着,就是大刀阔斧的删除那些不相关、臃肿、重复啰嗦的部分。
然后就是改,真正的去写文案,润色。等到写得差不多就不断的自己审查,找别人阅读,自我否定自我推翻,改完一遍又一遍,不断去提炼、精简、优化,这个动作不断重复。
反正就是基于文案KISS原则(Keep it simple and stupid),先做加法再做减法,再做加法继续减法,然后简简简简简简!这个就是自己怼自己,自己跟自己作对的过程。
写软文这事从来都是没那么难,也没那么简单。
每个写软文的人都渴望自己的文字能征服别人,这篇文章不是给大家什么万金油,而是告诉大家,每一次征服背后都是一次自我摧残,你得挺住!
写软文这事我也从来不太相信灵感和状态之说,写一次可能来自灵感,但要一直写下去,首先是积累和刻意练习的恒心,然后就是精雕细琢的决心。